发布时间:2008-10-28

海口市知识产权局确定海南四环研究院为“海口市第三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

新闻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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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2008年10月20日,经各区推荐及企事业单位申报、海口市知识产权局严格审查,确定海南四环心脑血管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为“海口市第三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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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0月20日,经各区推荐及企事业单位申报、海口市知识产权局严格审查,确定海南四环心脑血管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为“海口市第三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”。


试点单位将依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本着“激励创造、有效运用、依法保护、科学管理”的方针,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,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型企业,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运用知识产权的主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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